根據工作需要,湖州南太湖新區人民法院決定向全市公開選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,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: 

一、選調職位及數量 

湖州南太湖新區人民法院下屬公益一類事業單位——審判保障服務中心管理九級綜合文字崗位工作人員1名。 

二、選調范圍 

全市范圍內事業編制在編在崗人員。 

三、選調條件 

1.政治素質好,牢固樹立“四個意識”,堅定“四個自信”,堅決做到“兩個維護”,自覺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; 

2.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; 

3.本科專業為法學類、文學類;研究生專業為三級專業目錄法學類、中國語言文學類、新聞傳播類專業; 

4.歷年年度考核均為合格及以上等次; 

5.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下(即1987年7月10日以后出生); 

6.已滿足原單位最低服務年限,工作年限計算截止時間為2023年7月10日;

7.身體健康,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; 

8.符合法律、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。 

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得參加選調: 

1.受過刑事處罰或黨紀政務處分的; 

2.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; 

3.按照有關規定,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;

4.法律、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或其他不適宜選調的。 

四、選調程序 

1.公開報名。報名時間為2023年7月10日至2023年7月21日止。采用現場報名方式進行,報名者需填寫《湖州南太湖新區人民法院公開選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》(貼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、一式兩份<正反面打印>,附電子版),并提供個人身份證、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,經所在單位黨委(黨組)蓋章同意后,到湖州南太湖新區人民法院政治部進行現場報名。 

2.資格審查。報名人員對《報名表》中填寫的信息真實性負責。報名結束后,由湖州南太湖新區人民法院依據選調條件,對報名人選的基本條件和資格進行審核。資格審查合格人數與選調名額比例一般不低于2:1。 

3.組織面試。資格審查合格進入面試,面試主要測試應試者的政治綜合素質、語言表達能力、分析判斷能力等。具體面試形式、時間、地點另行通知。 

4.體檢和考察。根據面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序,按選調職位數1: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。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標準執行,不按規定時間、地點參加體檢者,視作自動放棄。體檢合格者列為考察對象,考察按有關要求和程序執行。入圍體檢人員放棄或體檢不合格、考察對象放棄或不考察不合格、所在單位人事主管部門不同意等被取消錄用資格的,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。 

5.公示和調動。根據面試成績和考察情況,確定擬選調人選,在湖州人才網、湖州南太湖新區人民法院門戶網站公示5個工作日。經公示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選調的,按照有關規定辦理調動手續。 

五、注意事項 

1.本公告未盡事宜,由湖州南太湖新區人民法院政治部負責解釋。聯系及咨詢電話(工作日):0572—2128627。聯系地址:湖州市濱湖街道梅東花園D區109幢。 

2.個人報名提供的信息必須真實、準確、詳細,如發現有弄虛作假的,將取消資格。 

附件:南太湖法院公開選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